童年回忆(4):吃饭
作者:谢盛友
我还是很小的时候,大概是四五年级吧,有一次,我们生产队的大人小孩到锦山公社去开会,好热闹。开会完后,大家到镇里的饮食店买饭吃,排队的龙很长,我还在很外面很外面,再过很长时间,可能还没有轮流到我。我们镇当时只有三个饮食店,我绝望,怀着“东方不亮西方亮”的心态,我跑到第二饮食店,那里也是人山人海,好像买饭不要钱似的。我肚子很饿,往店里面看一下,看到我二哥,他跟同学在一起用餐了。我走到二哥跟前,他惊喜:“友弟, 你吃了没有?” “没有!” “那,我吃一半,剩下的给你吃!” 这顿刻骨铭心的饭,我一辈子记住。我们兄弟姐妹不是亲同手足,我们兄弟姐妹就是手足。
我父亲一直“在里面”,直到1979年年底问题才彻底解决,所以,我在中山大学读书时很贫困,张申华爱上我后,怕我挨饿,经常在食堂里给我一半的饭吃。我很感动:“申华,你很像我哥哥!”
可能是我读书优秀,人特别老实,再说长得很帅很漂亮(这是父母给的,这点自信我历来拥有,不怕人家笑话我吹牛。),所以在中大时特别多女同学追赶我,哪怕是与申华定局了,还有很多人追赶过来插队。这些浪漫曲,是后话,以后再告诉你。
我选定了申华,当时只是想,她肯定不坏,能好到哪里去呢?我不知道,所以,我就拿我哥哥作为参照系,她的好心如我的哥哥,跟她,她跟我,至少有饭吃。有饭吃的感觉真好!至今我仍然坚持:申华做我老婆,万分正确!至少相互有饭吃。所以,将正确爱情进行到底!
读大学的时候,同学们黑夜阅读“红与黑”,同学们的爱情很浪漫,我们的爱情真的很简单,简单得只会分享饭吃。我老婆这样对待我,我后来也学习这样对待她。
我哥哥这样对待我,我也学习他,这样对待我的弟弟妹妹。1996年,我的餐馆开张,在餐馆的管理方面我老婆不太懂,她跟我弟弟争吵,我竟然站在弟弟这边。黑夜,老婆骂我,我这个人从来不跟人家吵架,所以,老婆骂我,我只是在听架,半句不还嘴。
那天黑夜,我老婆骂得好,骂得很凶,触动了我的灵魂。从那以后,我得出一个人生结论:兄弟姐妹是手足,夫妻是血肉。 夫妻是社会最小的生命共同体,若没有血肉,生命共同体就没有生命了。兄弟姐妹是手足,人体若没有手足,不成整体,不光彩。所以,生命、生活要放光彩,大小家庭都得兼顾,都得好好经营,手足固然重要,血肉更不能没有。
写于2008年5月31日星期五, 德国班贝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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